一、行政许可项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二、行政许可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拟设立的公司;
五、申报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取)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审查(包括重名查询);
3、核准。
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重名查询服务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