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凌云县财政局汇总,凌云县各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7年县本级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口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纳入财政专户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的收入、上年结余等)为142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1782万元减少361万元,下降20.2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预算。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县旅游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预计要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都编列入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71万元,下降11.68%;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8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291万元,下降24.83%。
(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