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办理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2、审核;3、实地考察;4、批准;5、上报。
四、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5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正机构出具的财产公正证明;
七、受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商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