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意见
服务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服务业是绿色GDP,服务业行业范围广,能容纳大量劳动力,具有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发展潜力大、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特点,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也是解决和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因此,做好服务业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对准确、全面、及时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不断扩大服务业企业调查单位规模
为促进全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真实反映我县服务业发展态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力度,按照“先入库,后出数”原则,不断扩大入库服务业企业的数量、规模和质量。
(一)建立和完善各行业服务业企业培育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筛选出在较短时间内能达标的成长型企业,及时和县商务局、统计局联系,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入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用足用活助推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凌云县第三产业奖励扶持办法》等政策措施,县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费率补贴、财政奖补等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乡镇和各部门要对全县现有市场主体现状、发展前景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企业,从财政奖补、融资扶持等方面,有重点、分层次地培育扶持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型,培育扶持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达到服务业企业标准后统计入库。
(三)重点抓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服务业涉及主管部门多,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发改、财政、国税、地税、经济、国土、住建、房改、工商、质监、商务、交通、邮政、科技、农机、人社、文体广、林业、民政、卫计、教体、环保、水利、旅游和金融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排查工作,采取地毯式搜索等方式,对被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一对一”核查,对接近达标的服务业企业加强业务指导,企业一经达标即刻申报入库。
(四)加强企业注册登记,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从实际来看,一些注册地在外地的法人企业所属的规模较大的产业活动单位,长期在我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不能纳入我县服务业企业统计。对一些生产经营规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分厂、分店和个体工商户,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引导上述各类企业注册成为我县的法人企业,并尽快纳入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工商质监、税务、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做好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等证照的办理工作;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要针对一些企业财务报表缺失或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影响服务业企业申报等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服务业企业入库率。
三、进一步规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程序
(一)范围及标准
1.贸易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2.重点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者从业人数达50人以上规模的其它服务业企业(包括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12个行业门类)。
(二)申报材料
当年新开工或新投产并连续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进行月度申报,对原有规模以下或限额以下企业达到标准的实行年度申报。所有行业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三)申报程序
1.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服务业企业申报要求,对辖区和本系统内当年新成立和成长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收集整理企业相关证照和申报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将审核无误的材料上报到县统计局。
2.县统计局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材料录入上传,并及时跟踪反馈市、自治区和国家统计局审批。
四、全面落实好各项保障激励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凌云县协调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商务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成员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旅发委、县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金融办,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落实和推动,统计局负责相关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及运行分析研判。
(二)强化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会议一般两月召开一次,由总组长决定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单位既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工商、质监、税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新设立企业及时完善相关证照的办理工作,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本行达标企业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及时做好达标企业的入库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对培育入库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消除其不必要的顾虑,提升企业对这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和配合程度,确保达标的服务业企业都能及时主动申报入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