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⑴建设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一式3份、由项目业主提供)
⑵需要临时用地的项目批准文件或其他材料(如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一式3份、由项目业主提供)
⑶建设单位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一式3份、由项目业主提供)
⑷建设单位与县(市)土地行政部门签订的复垦协议书及交纳复垦保证金的有关证明(一式3份、由国土局提供)
⑸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一式3份、由国土局提供)
⑹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一式3份、由项目业主落实经费或提供)
⑺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一式3份、由项目业主提供)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组织材料→上报
五、办理时限:承诺在收到所有材料后20个工作日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上级部门审批
六、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七、咨询电话:7616497
八、投诉电话:
九、提示:
(一)申请项目业主应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并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事项依据需听证、上报文及上报领导签字盖章,所需的时间不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