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机构执业许可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检查、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三、设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检查、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四、行政审批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2、取得有助产技术服务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
3、开设有妇产科、儿科、病理科、临床遗传专业技术科室;
4、符合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并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
5、设有符合要求的医学伦理委员会;
6、符合卫生部《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必须有能力开展遗传咨询、医学影像(超声)、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7、符合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有2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遗传咨询临床医师,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儿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细胞遗传实验技术人员和生化免疫实验技术人员。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服务。
(二)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医疗保健机构。
六、申请材料目录
(一)执业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副本及复印件;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项目)》副本及复印件;
5、医院评审证书复印件;
6、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情况;拟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项目、服务人群范围、预计年服务数量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管理模式,包括组织结构、科室设置、运作机制、质量控制、与产前筛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等;现有技术力量、特长、水平;发展前景分析,包括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社会需求分析(包括所在地区的产科机构设置分布、近五年出生人数、出生缺陷发生情况等)、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7、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机构科室设置和房屋情况,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情况;
8、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
9、医学伦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10、相关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项目)》、职称、学历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经窗口审核合格后订成册, 1式2份存档。
(二)校验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申请校验单位人员、设备配置、场所、网络组织变动情况;
4、上次批准后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5、相关技术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项目)》名单、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经窗口审核合格后订成册, 1式2份存档。
(三)变更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提交变更名称的原因和理由材料;
(2)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地址名称:提交当地户证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3)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
(4)变更医疗机构类别、所有制形式和注册资金、服务对象:提交已变更相应事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依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四)遗失补办
1、声明遗失要求补办的申请报告;
2、市级以上主要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八、行政许可数量
符合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应用规划》和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即可申报:
1、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技术只在市级二级甲等以上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许可;
2、已获得产前诊断许可的机构可同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不再申请产前筛查技术许可。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6-7617551
投诉电话:0776-76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