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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2015年1-9月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分析

来源:发改局|0 文号: 时间:2015-10-21 10:57:23 点击: 次

    一、基本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5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为30亿元,1-9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74.3%;其中:列入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2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58.2%。
    (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全县投资重点支撑项目125个,1-9月累计完成投资8.8亿元,仅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8.4%。
    1.续建项目32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83亿元,1-9月累计完成投资3.8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9.4%。其中已竣工的项目有:年产1.2亿块环保型页岩烧结砖项目、县城屠宰场建设项目、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追加项目、那位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正在加快建设的项目有:G357线凤山至凌云二级公路(凌云段)、凌云县逻楼至沙里三级油路、城市花园小区(含星级酒店)、金城湾花园小区、浪伏小镇建设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凌云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凌云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等28个项目。
    2.新开工项目72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0.1亿元,1—9月实现开工建设项目28个,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0%。部分项目尽管已开工,但推进较慢,没有形成有效的投资,主要有以下项目:年产50万吨重质纳米型超微细碳酸钙项目、各乡镇及重点村庄风貌改造项目、县城旦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逻楼镇基础设施提升及生态移民项目、旧城改造项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等。
    3.预备项目20个。主要是华润新能源凌云玉洪风电场工程、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风电开发项目、加尤(百陇)至玉洪(四合头)、凌云县央里大桥至茶山红色旅游公路、镇洪新区开发项目、凌云县浩坤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泗水河(凉水至下甲乡河段)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百色市凌云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凌云县养老与医疗服务中心等项目工程,这些项目除了凌云县央里大桥至茶山红色旅游公路10月中旬开标外,其余均还停留在可研论证和编制阶段,目前没有一个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二、趋势分析
    (一)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一是在建且达到统计入库的项目个数较少。全县1-9月入库的续建和新开工较少,部份项目又因相关手续不完善,达不到统计入库条件无法入库。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缺乏大项目支撑。全县计划新开工和在建的项目中总投资上亿元的仅10个,而按全年30亿的任务数计算,第四季度每月需完成2.56亿元,缺少大项目的支撑,完成单月任务数压力很大。
    (二)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新开工项目开工率仍然偏低。72个应开工的重点项目中目前只有28个开工,开工率仅为38.8%;上半年计划集中开工的56个新开工项目仅有26个实现实质性开工,开工率为46.4%;7-9月计划集中开工的11个新开工项目仅有2个实现实质性开工,开工率为18.1%。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因计划未下达或前期工作未完成,到目前为止仍未实现动工,对促进全县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些项目有: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凌云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凌云县永和冶炼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凌云县天龙锰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凌云县澄碧河逻楼镇布林村布屯河段排涝工程建设等。
    二是征地拆迁仍旧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部分项目由于征地、拆迁推不进导致无法开工或受阻。这些项目有:凌云汽车客运中心、军警共用训练场、凌云县泗城供销社商住综合楼、凌云县供销社供销大厦建设等。
    三是个别部门或干部执行力不强。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不注重前期工作推进、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的积极性不高、为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程序不清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心不强等。
    三、下一步措施
    (一)抓第四季度施工黄金季节,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可研和设计,及时办理用地、规划、环评、水保等审批必要的支撑性文件;针对44个需新开工的项目,按照开工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实质性动工,真正通过提高项目开工率解决统计入库少的被动局面。
    (二)抓实物工程量的形成,切实扩大投资规模。加强责任领导,加快推进没有达到目标进度的项目,找准薄弱环节,现场调度,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落实好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建设资金等要素保障,想方设法加快建设进度,扩大投资规模,为完成全年3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抓督促检查,做好项目统计入库。加强督查督办,切实落实项目推进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全县推进项目建设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形成强有力推进的氛围。同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项目统计对接,做到投资项目统计全覆盖,确保新开工项目能及时入库。
    (四)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做好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申报和争取。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对蓄意阻挠、破坏项目拆迁工作的个人和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开展非法阻工专项治理,为项目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督促各部门集中精力对应自治区各厅、局、办,加强沟通和汇报,做好2016年项目争取工作,争取一批对我县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列入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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