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应的项目备案机关申请项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项目申请备案报告;
(二)项目备案登记表;
(三)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
(四)属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协议或合同;
(五)属国家规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的项目,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受理申请―→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和实行专家评议―→做出项目是否备案决定―→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7612042
九、投诉电话:7612042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窗口首问责任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