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项目不进行招标申请书一式三份。可以不进行招标申请理由如下: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书―→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做出是否核准决定―→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7612042
九、投诉电话:7612042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窗口首问责任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