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客运管理股→集体审批领导小组→所领导审核→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7612294
九、投诉电话:7612294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需经听证、招标、检测、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