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提交的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2、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业事业单位性质工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3、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4、拟投放车辆的承诺书;
5、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6、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货运管理股→集体审批领导小组→所领导审核→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7612294
九、投诉电话:0776-7612294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需经听证、招标、检测、鉴定、勘测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