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凌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申请从事普通货物(摩托车)经营需提交的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货运管理股→集体审批领导小组→所领导审核→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7612294
九、投诉电话:0776-7612294
十、提示:
(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二)办理的事项需经听证、招标、检测、鉴定、勘测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