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纠纷的方式和条件:
1、方式:
(1)当事人口头申请;
(2)当事人书面申请;
(3)调委会主动介入。
2、条件:
(1)有明确的纠纷相对人;
(2)有要求调解的具体内容;
(3)有提出明确的纠纷实事;
(4)申请调解纠纷的内容符合调委会受理的范围;
(5)双方自愿调解;
(6)村、居委、屯、政府包村组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案件。
3、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范围:
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纠纷或者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除外。
三、调解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