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云县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及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初步认定陆凤兰等46户家庭符合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凌云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一楼153号凌云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3199 联系电话:(0776)7612618。
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凌云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26日
凌云县2015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姓 名 城镇人口 住房情况 姓 名 城镇人口 住房情况
陆凤兰 1 租房 万丛思 2 借住
杨再乐 3 租房 罗秀珍 1 租房
龙光佑 3 借住 邓尤虎 1 租房
冉美丽 3 租房 吴林枝 1 租房
王福兴 5 租房 阳长松 1 租房
岑彩花 3 租房 刘国进 4 租房
杨秀运 3 租房 梁丹 2 租房
林桂玉 1 租房 杨胜谋 2 租房
姚源希 3 租房 张景维 3 租房
杨彩凡 1 借住 韦秀合 3 租房
黄秀华 3 租房 谢春来 1 租房
李星照 7 租房 罗宗永 3 租房
罗玲 1 租房 罗保堆 1 借住
陈月华 1 租房 田仁相 3 租房
韦以萍 1 租房 李彩平 1 租房
陈春银 2 租房 杨秀创 3 租房
阳玉林 1 租房 容成定 3 租房
强甫相 3 租房 朱秀崇 3 租房
罗海萱 2 租房 李天元 1 租房
敖翊清 4 借住 周游 1 租房
李珍 1 租房 王丰交 3 租房
李锦勇 1 租房 杨东峄 2 租房
廖安延 3 租房 杨有欢 1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