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
二、设定依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第9号令)。
三、申请条件
1、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4、依法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四、办理材料
1、规模发卡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6)包括发行、服务、纠纷处理、系统管理等内容的单用途卡业务管理制度和包括预收资金的结算、管理、使用等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8)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9)提交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发卡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时,同时提交备案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卡面值种类,上一年度发卡金额、预付卡消费、预付卡资金余额等内容。
2、其他发卡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5)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6)包括发行、服务、纠纷处理、系统管理等内容的单用途卡业务管理制度和包括预收资金的结算、管理、使用等内容的资金管理制度;(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8)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9)提交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发卡企业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时,同时提交备案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卡面值种类,上一年度发卡金额、预付卡消费、预付卡资金余额等内容。
五、办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间
3工作日 (非法定假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夏季3:00>-6:00)
七、联系电话
0776-7617761
八、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市场体系股材料初审-报市市场运行科复审进行材料处理-发放备案登记表-在网站公开-办结
九、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