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残疾人证核发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8年5月28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残疾人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行管理,残疾评定标准确定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四条规定,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后核发,负责本级档案管理;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3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
2、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医生填写评定表中的评定结果。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76-7616396
投诉电话: 0776-7616396
凌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事项名称 | 残疾人证办理 |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凌云县残联 |
决定机构 | 百色市残联 |
办事条件 | 1、凌云县符合残疾人标准的对象。 2、申请人前往办理。 |
办理 程序 | 1、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等到县残联进行申请; 2、受理:县残联按办证申请人提交的手续,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等进行核对,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县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评定标准,直接填写评定表。其他难以目测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直接到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评定; 4、初审:县残联对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将符合残疾人评定结果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5、复审:市残联依据残疾评定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对符合规定者予以批准; 6、发证备案:打印残疾人证、粘贴照片、加盖办证专用章、发证备案。 |
办证材料 | 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彩照 |
领证期限 | 智力、精神残疾鉴定,办理5个工作日内,其他残疾签定办证5个工作日。 |
精神、智力残疾鉴定地址 | 百色市人民医院 每周星期三上班 |
其他残疾鉴定地址 | 凌云县人民医院 鉴定医生:肖振隆 刘德英 张凌森 |
收费标准 | 免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表格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
咨询渠道 | 0776-7616396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凌云县行政中心一楼(1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