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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周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0 文号:凌政干〔2016〕16号 时间:2016-09-29 10:41: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周新同志任凌云县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承斯同志的凌云县中学校长职务;

罗彩梅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朝阳同志任县公安局逻楼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昌勋同志任县公安局加尤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姚茂森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20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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