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云县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及保障家庭提交的动态管理申报材料,经审查,陆永杰等219户家庭符合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凌云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一楼145-1号凌云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3199 联系电话:(0776)7612225。
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凌云县2016年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动态审核部分)公示
名单
凌云县房改办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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