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云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凌政办发[2016]145号)规定,结合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初步认定吴世榜等下列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 3月3日至2017年 3月 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公示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凌云县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咨询电话: 0776-7612225
公示举报电话: 0776-7612225
特此公示
凌云县房改办
2017年3月3日
2017年凌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名单
姓名 单位
吴世榜 政府办
周始龙 发改局
田海丽 招商局
杨丽青 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