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制度
1.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是否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展经营?
答:市场主体从事经营范围里的一般经营项目,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而从事经营范围里的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
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级人民政府规章所规定的,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是指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
2..什么是“先照后证”?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是否仍然按照原来的做法,先办理许可审批再申领营业执照?
答:“先照后证”,即先申领营业执照,再按许可经营项目向其许可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除国务院规定(国发〔2015〕11号)保留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共37项前置审批项目,应当在工商登记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除此之外,从事其他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均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按许可经营项目向其许可部门申办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即“先照后证”。
3.“先照后证”可以理解为“办照变得容易了,拿到执照就可以经营”吗?
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经营项目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所谓一般经营项目,就是不需要任何部门审批就可以自主从事的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则是经许可审批后方可从事的经营项目。营业执照像一个人的出生证,各种许可证则像一个人的从业资格证,以前是要先拿资格证再拿出生证,现在顺序反过来,先拿出生证,再拿资格证,这样才符合逻辑规律。因此,营业执照(出生证)虽然拿了,并不一定就能开业经营,如果从事的是许可经营项目,就必须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经营。否则,相关许可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