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桂扶领发〔2017〕10号)精神,现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重新解答如下,以此份为准,之前的相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规定不再执行:
一、搬迁对象
问:我县范围内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扶贫移民搬迁?
答:我县2015年底经精准识别后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都可以纳入扶贫移民搬迁对象范围,其中重点对象是迁出区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且搬迁安置住房建设面积不超标的,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精准识别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优先安排偏远山区道路不通,生存条件恶劣,易滑坡等贫困人口。
问:搬迁户搬迁到安置点后其老房子需要拆除吗?
答:凡申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在入住搬迁新房后两年左右拆除旧房和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不愿签订拆除旧房拆除协议的,一律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象。已购房抽签、但未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建档立卡搬迁户,要在2017年7月5日底前补签订拆除协议书,并在领取安置房钥匙之日起两年左右内完成拆除旧房与实施宅基地复垦,逾期不签订拆除旧房协议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已抽签的房屋,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问:拆除旧房有什么补助吗?
答:按照自治区政策规定,易地扶贫搬迁户拆除旧房及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的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
二、搬迁地点
问:我县有哪些扶贫移民安置点可选择?
答:安置点分为县域内安置点和跨区域安置点,其中县域内安置点:县城安置点(含吉祥家园、茶园产业园、百花中片区、农中、旦村、下甲河州)、沙里乡沙者安置点、逻楼镇农贸市场安置点、伶站乡伶兴安置点(含那利)、加尤镇拱拉坡安置点、朝里乡六作安置点、玉洪乡那燃安置点;跨区域安置点:百东新区“东城景苑”、田阳县安置点。个别安置点达不到规划建设条件的,以自愿的原则调整到其他安置点安置。
三、安置标准
问: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的方式有哪些?面积是多少?
答:我县县城、乡镇集镇、跨区域安置点均以套房形式安置,套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中心村安置点为自建房安置,自建房安置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自建房为政府统一规划,搬迁户委托县平台公司统建)
四、报名时间
问:按新的政策重新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报名时须同步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协议书,并缴纳购房信用保证金。此前已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须于2017年7月5日前补签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退还保证金)。
五、搬迁户自筹资金问题
问:搬迁户需要缴纳多少钱才能搬迁入住?
答:纳入我县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我县属于国定贫困县,每人自筹资金为0.25万元,即符合搬迁政策的搬迁贫困户人均自筹0.25万元即可入住,比如:家庭人口5人,只需缴纳5人×0.25万元=1.25万元,即可入住。
六、搬迁选择
问:搬迁都是自愿的吗?
答:遵循群众自愿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自由选择决定搬或者不搬。但是需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强调的是,如果现在选择搬迁,就可以享受国家这项扶贫移民政策;如果选择不搬迁,那就意味着放弃了这项政策扶持。
七、安置房产权
问: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
答:安置房产权归扶贫移民搬迁户所有。扶贫移民搬迁户可以按规定进行权属登记,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10年内不得转让。
八、交房时间
问:搬迁户多久能搬迁入住?
答:我们将加快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搬迁对象住房,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分批搬迁入住。
九、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问:搬迁后搬迁户有什么样的收入来源?
答:1.支持和鼓励移民搬迁贫困户将个人或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直接流转增加收入。2.移民搬迁安置后,允许将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搬迁户后直接投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或经济能人的产业扶持模式,搬迁移民按股分红。3.对具有特色旅游资源的搬迁村落,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移民以土地等入股,增加移民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等。4.就近结业、务工收入。5.利用区位优势进行经营等。
问:搬迁后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就业扶持政策?
答:我县鼓励移民先免费接受劳动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能后再外出务工,人社部门将组织和联系区内、区外的企业,积极为移民外出务工创造就业岗位。也可以在工业集中区、各产业园区等本县企业报名参加务工。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移民,可承包土地从事种养业,或从事建筑施工,各类服务行业等。
问:搬迁后可以享受哪些教育扶持?
答:我县将完善移民安置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学校布局,扶贫移民搬迁后其子女将按片区就近安排入学,享受搬迁地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十、保障政策
问:搬迁后,欲把户籍转到迁入地,是否能与当地享受同等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答:扶贫移民搬迁户自愿将户籍转入迁入地的,由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做好转移接收工作,同等享受当地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
十一、认定程序
问:想要一套安置房,该去哪里报名?
答:根据规定,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系帮扶人指导并带上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扶贫办填写申请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入户调查核实表、协议书均需帮扶联系人、所在村支书、主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乡镇长签字,帮扶单位、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由乡镇汇总盖章、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扶贫移民专责小组(设在县会议中心二楼凌云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县审核组进行二次审核后公示确定,并通知购房抽签,符合条件且意愿搬迁的农户原则上需交纳0.5万元作为搬迁购房信用保证金,保证金到乡镇扶贫办交纳。
凌云县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联系电话 | ||
乡镇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泗城镇 | 韦国面 | 15723766455 |
下甲镇 | 杨远合 | 13877659323 |
朝里乡 | 阳秋雪 | 15240759237 |
伶站乡 | 梁鑫 | 15296225969 |
沙里乡 | 姚海燕 | 13768363805 |
加尤镇 | 罗姿言 | 7508281 |
逻楼镇 | 唐大招 | 0776-7538789 |
玉洪乡 | 陈仁兴 | 18877656546 |
凌云县振凌资产公司 | 0776-7535829 |
十二、土地政策
问:移民搬迁户搬出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还是原户主的吗?
答:移民搬迁群众的原迁出地的承包地和林地,将保留迁出地的原承包地(含拆除旧房后复垦的土地)和林地等产权。
十三、惠农政策
问:移民搬迁户搬出来后,惠农政策还按原来的补助发放吗?
答:(一)移民可以享受自治区出台的各类优势特色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享受迁入地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调整直补政策,将种粮、良种、农资、农机等直接补贴覆盖生态移民新村,按现行补贴标准执行不变。
(二)移民群众搬迁后,继续享受在原籍的退耕还林等补助政策不变。
(三)对搬迁户因临时性、突发性灾难导致家庭基本难以维持的,政府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必要的临时生活补助。
十四、本政策解答以《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桂扶领发〔2017〕10号)精神为主要依据,其他仍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由县扶贫移民专责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776—7613551